《滁州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(试行)》政策解读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2-08 1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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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背景依据

      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,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指导目录。

    二、起草过程

    本目录起草后,在征求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,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
    三、主要内容

    本目录共3162条,主要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:

    (一)服务营商环境工作需要。《目录》的内容与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标,将预留采购份额作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领作用的核心内容,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核心竞争力,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加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《目录》基本实现了对政府采购重点领域的覆盖。

    (二)切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。作为一项基础性、指导性文件,《目录》充分调研了市场情况,征求了企业意见建议,照顾了商业实践中的常规分类,便于实操。

    (三)解决采购单位操作困难。《目录》明确了应当预留份额的情形,对部分预留采购份额、未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了指导,细化了采购品目的具体要求,是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需求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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